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,推定其為無罪-無罪推定原則。
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§154I
誰無罪/德國執業律師費迪南.馮.席拉赫/先覺出版社作品
看過罪行、罪咎了嗎?
那是兩本我閱讀了,心中被各種複雜情緒淹沒,
卻無法寫下讀後心得的精彩書籍。
很多人都說罪行、罪咎是法律系學生必讀的兩本。
的確,在學習刑法時,
罪行、罪咎這兩本書都是可以拿出來討論的。
但說實話,
白目我在閱讀時就真的把它當作故事在看,
一來是因為這些案例都有些讓人難以置信,
二來是因為作者說故事的功力好,
讓我實在無法想像這些案例會發生在生活中的。
(但它就是發生了。)
而 誰無罪 則與上述兩本不同。
這次談論的不只是個人犯行,
隨著作者筆下的菜鳥律師的視線,
讀者會跟著發現,到底有沒有罪,
不是這麼簡單就可以得出結論的。
閱讀 誰無罪 時讓我想起 與絕望奮鬥: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。
身為被害者家屬的本村洋先生面對名為司法的高牆是如此無力,
而作為加害者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時,
卻也無法落實武器平等原則。
因為他面對的,是更為龐大難以擊潰的對手─法律。
這對法律人來說是何等悲哀的體會啊!
其實,誰無罪 的讀後心得對我來說應該要是好下筆的才對,
但想法太多,更了解自己懂得太少,
遲遲無法完成這篇。
放著也不是辦法,簡單一點的做法就是,
將有想法的文句列出再加以說明吧:)
p.046~p.047
解除委任?
這就像是迴避,
在這樣的情況下菜鳥律師李寧認為自己無法客觀的為當事人辯護,
如果我是他的話應該也會做出這樣的決定。
只是對造律師的說法改變了他的想法,
不過白目我還是會堅持解除委任吧!
p.049~055 法醫解剖
這段寫得鉅細靡遺,
精準的描繪出被害人的大體損傷情狀,
讓我印象深刻。
p.086
...「他的最後一個問題與第一個一樣:『您要坦承撒謊嗎?』這次她點頭,被告無罪開釋。馬汀格或許是無法忍受不公不義,或許是輸不起,無論如何,他從不放棄。」
這是對造律師的氣魄,也是律師該有的志氣。
p.102
「馬汀格說過,答案一直在卷宗裡,只是得好好的把他找出來。『要怎麼幫一個不想為自己辯護的人辯護?』李寧心想」
這會不會最難辯護的一種類型呢?
p.116
「但對卡斯帕.李寧來說,意義完全不同:多年來他認真聆聽教授講課,學會理解及詮釋法條,試圖理解刑事訴訟的意義,但到今天,直到他自己聲請替被告說明案情時,他才了解到,事實上完全是另一回事:真正要緊的,是遭剝削欺凌的人。」
熟讀刑事訴訟法將它變成自己的武器是律師的基本條件,
但心理層面是否也要武裝,讓自己絕對的站在當事人立場?
又,若當事人代表的或許是不公不義時該如何辯護?
我想或許只能謹記 無罪推定原則,為當事人之利益盡全力辯護吧。
p.129
「為什麼你要破壞一切?」她問,「你的職業好殘酷。」
記得在白目我非常喜歡的日劇 HERO裡,
主角說過,他們的職業是忍人厭惡不受歡迎的。
實際上,會到事務所、法院的人們都是碰到麻煩的了,
有誰會是開開心心的呢?
p.141以下
是非常精彩的法庭戰。
請有興趣的朋友們,到這裡務必張大眼睛仔細閱讀。
費迪南.馮.席拉赫的首部長篇作品,
我認為比前兩部短篇作品罪行、罪咎還要精彩!
所以滿分5顆星,白目寢子我給5顆星。
以上,簡單的讀後心得完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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